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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!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!

(公宣)快过年了,朋友圈、微信群也异常热闹起来,有卖年货的、对联横幅的,还有卖“加特林”的。         连日来,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全市…

(公宣)快过年了,朋友圈、微信群也异常热闹起来,有卖年货的、对联横幅的,还有卖“加特林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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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连日来,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广泛挖掘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线索,针对烟花爆竹销售记录逐一筛查去向。近日,平房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一网民于12月19日通过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。经分析,该女子近期销售仙女棒,小金鱼,福灯钛花,加特林等烟花。民警进一步开展调查,判断其烟花爆竹应该存储于家中,民警当机立断直接到其家中实地开展工作。12月20日晚,在平房区某小区,民警发现该女子与一男子各抱着一箱烟花爆竹出门,当即抓获二人,并在其住所现场发现烟花5箱,价值1000余元。

      经调查,违法行为人王某,祁某二人系夫妻关系,日常通过微信群,朋友圈在网上销售烟花爆竹。二人明知公安机关、社区已广泛宣传打击整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,但仍心存侥幸,被抓获时正准备为顾客送货上门。目前,王某,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。

      警方提醒: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,运输、销售和储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不仅扰乱市场秩序,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,威胁公共安全。广大市民切勿通过朋友圈、网络平台等非正规渠道购买、销售或传播相关信息,以免触犯法律。发现非法交易或安全隐患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共同维护安全、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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